|
《新公司法之公司架构法律治理》521 | |
| |
☆ 课程特色 ☆ 讲师特征 ☆ 课程背景 公司的法律设计与管理,便是兼顾创造利润与法律安全,寻找创造利润与法律安全的平衡点。公司架构法律设计与管理,是公司法律设计与管理中的基础。 但令人惋惜的是,漠视公司架构的设计与管理的公司、投资者比比皆是: 有的投资者将投资挂于他人名下而无书面证据,诉讼举步维艰;有的投资者作了股东还不知道法定文件上自己的股份比例;忽视公司的王者条款-章程的基础作用,大多选用无任何意义的格式章程文本,致使形成一股独大或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公司形不成合力;股东之间、股东与董事之间纠纷不断、缠诉多年,甚至琅铛入狱;公司没有建立起平衡老板与职业经理人的组织架构,老板与职业经理人仍然是陷入“双头同体”,爱恨交加,规模大一点的企业更是陷入“三角恋爱”。 仗未起,内已乱且无平衡、约束机制,这些都是造成中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只有3-4年的原因之一。 ☆ 参加人员 股东、董事、高级职业经理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士。 ☆ 课程目标 帮助公司建立完善、实用公司架构法律设计管理理念及管理制度具体分析每一种实践操作的各个环节新《公司法》关键点的实用解读与操作方法。 ☆ 课程大纲 第一章 总论 公司法律设计、管理 第一节 公司法律设计、管理的必要性 第二节 公司法律设计、管理的作用 第三节 公司法律设计、管理与其它经营管理的互动关系 第二章 公司章程 第一节 公司的王者条款-章程 第二节 章程与承包协议的冲突?股东承包经营公司的法律风险及对策 第三章 超越经营范围的问题 第四章 股东的出资问题 第一节 现金出资的问题 ★ 能否以非法获得的现金出资 ★ 能否以借贷取得的现金出资 第二节 实物出资 ★ 能否以他人或租赁的财产出资 ★ 能否以抵押物出资 第三节 权利(债权、股权)出资的问题 第四节 无形资产 ★ 可以作为工业产权出资的范围 ★ 人力资本的出资的问题 第五章 股东及股东会的设置 第一节 股东资格的取得 ★ 未出资之股东能否获得股东资格与地位 ★ 假借他人名义出资能否取得股东资格 ▲ 以不 ☆ 授课讲师 陈 律师 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从事律师行业十年,专注于公司法律设计与管理,在知识产权保护、合同设计与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 主讲《公司架构法律设计与管理》、《劳动争议与劳动仲裁》、《合同法律设计与管理》、《公司架构法律设计与管理》、《知识产权法律设计与管理》等主题的法律专题研讨会、公开课、内训。曾为多家大中型知名企业提供过专业的法律服务。陈律师作风严谨、专业性强,深受企业学员欢迎。 培训过的企业有:TCL、百事饮料(广州)有限公司、中海油、广电运通、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上岛咖啡集团、林德叉车、真功夫餐饮集团、中国联通、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中海油崖作业公司、施耐德(广州)母线有限公司、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燕塘牛奶、美亚股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文冲船厂限责任公司、电信规划设计院、海格通信、青洲水泥有限公司、生益电子、东莞万宝至电机设备制造限公司、中长康达、东莞万宝至电机设备制造限公司、广州三菱重工金羚空调器有限公司、从兴电子开发有限 ☆ 主办单位 ☆ 学习受益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上课地点:上海-深圳 联 系 人:(Kathy)周青 电 话:021-65214838*805 传 真: 021-65210155*803 公司网站:www.free863.com E-mail: peixun@free863.com 听课费用:1800元 / 人(包括培训费、午餐 、茶点和资料费)。 | |
|